2018年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公安局面向公安
院校招聘事业编警察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防控力度,确保新疆昭苏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内地公安院校(含政法、司法)公开招聘60名事业编警察。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安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 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7. 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及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
2.报名地点:学校就业处或招聘联系人均可;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和政审表。
(二)面试和体能测评
1.面试由招聘小组会同学校就业处进行,学校推荐的不再进行面试。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25岁及以下测试引体向上)。
(三)体检
学生可以自愿选择,一是到当地指定医院;二是回到昭苏后统一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予录用。
三、工资待遇
(一)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和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每月打卡工资不低于4800元,享受维稳津贴等。试用期满后,扣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享受采暖费1300元、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和年度绩效奖励金等。同时,解决昭苏县户籍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警用装备和提供免费食宿。签订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合同期每三年签订一次,该合同不影响今后报考公务员、监委会和其他岗位。
(二)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者取消管理合同,解除工作关系。
四、本《简章》由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晖(县公务员局局长)、联系电话:13579702973;苏振兴(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13579735225,联系电话:0999-6022508。
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4月9日
2018年昭苏县公安局面向内地公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察报名表(沙巴体育唯一官方网站).xls
2018年昭苏县公安局面向内地公安院校公开招聘事业编警察政审表(沙巴体育唯一官方网站).xls